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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惺惺作态

2017-03-15发布 2822字

当我站在天桥上,望着下面深蓝色幽暗的江面时,没人知道我想干什么,他们从我的身后走过去,以为我只是单纯的想要欣赏这里的美景。

是啊,这座城市真的很美,动人心魄的美,不可方物的美。

可是,越是美丽的东西……就越是不可触碰。

紧紧攥着那枚蓝色耳钉,任由锋利的棱角嵌入我的掌心,我感觉不到痛。

缓缓闭上眼睛,感受着刺骨的风拍打着脸颊,回想着,这五年来所有的细枝末节。

从最开始爱上你,到现在,我想要离开这个世界,好像,也就那么一瞬的光阴。

有些恍惚,原来,我爱了你这么多年了啊。

“哥,我的婚礼你别去了。”启唇轻声呢喃,耳边是呼啸的风,没有等来你的回答。

“扑通”一声,我跳进了那寒冷刺骨的江水里,透过头顶深蓝色的水波好像看到了一方斜阳。

江水汹涌地涌入我的口鼻,蒙住了我的眼睛,手掌中的那枚耳钉从手掌里滑落,不知道掉到了哪里。

窒息感将我包裹,我不断咽下侵入嘴里的苦涩液体。任由身体自由下落,扯了扯嘴角,准备迎接死亡的到来。

头顶越来越暗,我的眼皮好沉重,身体也好沉重,在昏暗中,我好像看到了你,你一脸惊慌地向我游来,那个表情,是至今为止,我见过的,来自你的,最丑的表情。

哪怕是我的幻觉,你不应该有这样的表情啊,你应该站在一旁,冷眼看着我,让我去死才对,你为什么要表现得好像爱我一样呢?

那么,温陌,你爱我吗?

我从学校回来的时候,看到妈妈坐在昏黄的灯下拿着一个红色的小本本,刺眼至极。

在我脑袋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冲了上去,指着她恶狠狠的问到:“难道你背着我跟他领证了吗?”

我手指颤抖地指着她,我听见我的牙齿也在咯咯作响,浑身上下都在颤抖。

“续我那混蛋爸爸之后,你也要抛弃我吗?”见她只看着我不说话,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她理亏了,就更加猖狂的问她,根本没有看到她眼里闪着的泪花,或者说,就算我看到了,也一定会认为她此刻是在惺惺作态。

在我龇牙咧嘴咬着她不放的时候,屋外并没有像电视剧里的电闪雷鸣,也没有滂沱大雨,只是炎热干燥的晴朗夜晚,连天上的星星都隔得好远。

“小初,你要理解妈妈。”过了很久,她才缓缓开口,她把那个红色小本本放进了衣兜里,像是害怕一会儿我激动会夺过来撕掉一样。

“你要我怎么理解你?你为了那个人的钱,要抛弃自己的女儿,难道我还应该感恩戴德吗?”我像被激怒的小兽,对着她就是狠狠地一口,还试图扯下那块肉。

“妈妈是真的爱你温叔叔,而且我跟你温叔叔已经商量好了,让你跟我们一起生活。”她动容地看着我,企图感化我,让我像别的孩子那样,给父母多一点的理解。

我张了张嘴,再也说不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她说她是真的爱那个人,既然这样,我又有什么资格说不呢?

最后在她的哭声中,我妥协了,我回到自己的卧室,无力地躺在床上,愣愣地盯着天花板,我多想天花板可以掉下来,砸死我就好了。

吃饭的时候她来叫我,我硬是没有理会她,直到半夜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我才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地溜进厨房,准备找点东西吃。

“我给你下碗面吧,别吃凉的东西。”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对我说。

屋里没有开灯,我隐隐约约透过冰箱里的灯看到她。原来她害怕我半夜饿了醒来会吃凉食,所以不睡觉坐在沙发上等我出来。

当一碗香喷喷的面条放到我面前的时候,实在饿的不行的我拿起筷子就狼吞虎咽起来,一味地往嘴里塞面,也不顾刚出锅的面条有多烫。

或许是看不下去我糟蹋这碗面条,她开口让我慢点,还很细心的倒了杯水给我,让我别噎着。

“小初,明天你温叔叔就来接我们过去住,我已经打电话给你们老师请假了。”见我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她目光柔和的看着我。

原本专心吃着面条的我突然吃不下去了,嘴里的面条卡在嗓子眼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没了食欲的我放下手里的筷子,静静地看着她,也不说话。

“决定了就不用跟我说。”看着她好久,看到她眼角的细纹,看到她头顶好像多了几根白发,我说不出反驳她的话,只能强装镇定地站起来,重新回到了卧室。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凌晨三点实在熬不住了,就翻箱倒柜地找抽屉里的安眠药,吃下安眠药后,我才浑浑噩噩的睡过去。

早上被搬东西的声音吵醒,吃了安眠药的清晨整个人都不好了,浑身无力,感觉比跑了八百米还累。

我开门走出去的时候,看到她在收拾着屋里的东西,那些早该扔掉她却一直留着的东西。

看到沙发上坐着的男人时,我顿时有些尴尬,这种尴尬在他对我招手,帮我倒水的时候到达了极致。

我知道,他就是她的新丈夫,温先生。此刻,他坐在我家沙发上,像一个主人一样给我倒水,显得我才像外人。

“小初,你温叔叔叫你呢。”她见我想要退回卧室,忍不住的提醒我,让我别给她丢脸。

我呵呵的干笑了两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在她的催促下,我只得硬着头皮朝沙发走去。

“我们小初长得真漂亮。”他移了移屁股,给我腾出一个位置,让我坐在他的身旁。

他尽显慈爱,语气风趣,像是害怕我会厌烦,他不问我成绩,他像父亲那样,双眼柔和地看着我。

可是,对于他的殷勤,我并不买账,只是盯着手里握着的水杯发呆。

“呵,别献殷勤了,别人根本不买账。”

我猛地抬头朝门口看去,一个穿着休闲衣裤的男生背着包倚在门口,那时根本不懂什么是名牌,也不知道他穿的是美特斯·邦威,只觉得他穿着蛮好看的。

“小初,这是你陌哥哥,温陌。”温叔叔指着站在门口的温陌笑眯眯的对我说。

温陌白了温叔叔一眼,然后说了句他还有事,就走了,没有回头。我想,如果他回头的话,一定可以看到满脸通红的我。

后来我听说,前一天是温陌母亲的祭日,他跟我一样,先前是不同意我妈跟他爸结婚的,他说如果他们选在他妈的祭日的那天领证的话,他就可以接受,温叔叔也不知道跟我妈怎么想的,竟然答应了他这个荒唐的要求。

之后每一年我妈跟他爸的结婚纪念日,都是他妈的祭日,他爸跟我妈在庆祝时,他醉倒在灯光交错的夜生活里。

而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呢?其实,他是抱着骨灰来的,虽然被他爸严厉要求不允许抱到我家来,甚至不能让我跟我妈看见,可是我还是看到了。在窗户边上,我看到了抱着骨灰盒的温陌,他的眼里流动着什么。

他说,他恨不得把他妈的灵堂安在我家里。

去到温家的时候,我站在那栋别墅外,像没有见过大世面的野人,楞楞地站在那里不愿动弹。

这里跟我生活了十几年的那个所谓的家,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连我都为那间不大的出租屋感到羞愧,那种相形见绌的感觉,在我接触了温陌的朋友之后,更加深有体会。

走进别墅里,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金碧辉煌,不过分华丽,也不过分朴素,只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简约。

我心里暗想,现在的有钱人就是这么矫情,什么西方建筑,什么古典风情,不过是他们炫耀的手段而已。

我的仇富心理在那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我真想碎这些有钱人一口唾沫。

温叔叔叫保姆帮我们把行李放进卧室,我跟在保姆后面,想去一睹他们帮我准备的卧室的“芳容”,却在楼梯口看到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温陌,我应该仇视他的,是他夺走了我的妈妈,可是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真的长得好漂亮,不知不觉我就被他迷惑了。

我伸手偷偷摸摸地在“他”的脸上揩了一把油,然后做贼心虚的四处看,害怕有人看到了我这不雅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