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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叶碧霄

2013-12-09发布 3116字

刚办完登记入住,就退房?田刚一头雾水。

服务员离开以后,田刚重新看了看电脑的网页内容,里面都是江潮集团的企业和重要成员的详细资料。

如果406的女客人就是就是江潮的总裁司马玉一行,那她们为什么要这么频繁的换地方。他们防的究竟是谁?难道是我们吗?’这406客人的举动实在令人费解。田刚知道,海平这一超大工程项目的最终主导权,除了一部分掌握在高正勤这个政府调控的要人手里之外,更多的还是在最上游的公司江潮人手里。

搜索的引擎指向了司马玉的个人资料。

对于田刚来说,司马玉的个人档案,是所有当家老板最难集齐的私人档案。秘密派出的人高价请了当地最出名的私家侦探,费了好大劲,最终也只是找到了寥寥的两个项目。田刚带着苦涩的感觉看着这两个项目,原来这也只是司马玉本人简单的私人爱好,这爱好对于女人来说,也是挺特别的。她身价虽然高到极顶,但衣着却非常简单,唯独喜欢的只是赛马和登山。

田刚把手头的人,重新做了调动,而且和赛马会所的洪老板也通了电话。但电话里很多事,还不能说的太明,只能含糊的表达了一下意思。

做了这些,还是觉得有很多事,山重水复。田刚的右手,猛锤着自己的脑门。他似乎在该不该下一个大的决心上开始犯难。

他又一次掏出了自己的硬纸板和铅笔,这是他在事情线头比较多的时候,进行他独家思考的必备工具。

几个山头的出现,给了人立体感非常强的直观度。在浩宇集团,玉龙集团和翠云集团三者间,他徘徊了好一阵,最后,他的铅笔重重的落在了长兴宾馆通往翠云山庄的山口岔路上。

做完了这些,他才如释重负的给陆毅发了短信:“司马玉下一步会在长兴宾馆入住,这中间,她将会择日去翠云山庄。”

夜幕降临的时候,田刚哼着小曲,开着陆毅送他的宝马车,悠闲地驶向石龙山方向。但是,车开到接近翠云山庄道口的时候,他发现前面有些不对。

在交叉道口靠里一侧的路旁站着一个留长发的男子,这个男子在田刚眼里,很快就显示出特异之处。

这个人身材笔直,如玉树临风,但目光却似看非看的盯着田刚的来车。

田刚明显心里有些紧张了,这时候他深悔自己太粗心了。都说小心驶得万年船,走的时候没有叫上沙河三怪,回来也忘了让沙河三怪就近接应一下,没想到,危险真的会突然降临到自己头上。

高速的单行线逼得田刚只能硬着头皮往前闯。当车快到那人身边时,那人随意的一摆手,田刚就情不自禁的就把车靠边停下了。

这个男子有意的把长发遮住了半边脸,胡须很长,年龄约有四十多岁。他上来坐到了副驾的位置,只对田刚轻轻的说了一句:“给我捎个脚,到你原来想去的地方。”

田刚一开始紧张的也是差点没尿了裤子,但听说这人也到石龙山,也就暂时放下了害怕。

但这个人的身份甚至比司马玉还神秘,让田刚时刻觉得芒刺在背。

“能问一下朋友贵姓吗?”田刚故作镇静的声音居然没走调。

“叶碧霄。”这男子的不经意的回答,让田刚的刚刚有些平稳的心,又重新咕咚一下落进了冰窖。

田刚勉强把着方向盘,大脑几乎都麻木了。

凡是和肖寒有关联的一切人,都早就归拢在他的重点资料库里,而叶碧霄,这个北方飞侠的大弟子当然要名列其中了。

是冤家,就有不期而遇的时候。只不过,这个叶碧霄态度这么和缓,没准他还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吧?

田刚靠着残存的侥幸心理,支持者自己的意志不至于马上崩溃。但是,这满身的汗臭,却明显不那么争气,糊在身上发痒发粘。

“看来,你的开车技术不怎么样,换个手吧!”田刚的手,的确有些发僵,但叶碧霄的话更像是及时雨。

两个人换了个位置之后,田刚的大脑还在飞转着。

‘这叶碧霄是去石龙山么,他为什么要去石龙山?看眼前这样,他又不像是为了找自己的麻烦。’

在远远可以看到山庄的地方,叶碧霄突然把车停下了,叶碧霄下车后,经下了公路,走上一条小路。已经熟悉山庄路径的田刚,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叶碧霄的目的地不是去往山庄。

田刚头脑中浮现出一个小村子。这是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屯,田刚没有去过,但听说过这个村子出现过一个大恶人。但这个大恶人多年以前就已经悄声匿迹了。

一个小村子,出现个敢杀人,强奸,放火的人,本身就很惊天动地。

田刚知道这个人的名字,而且叶碧霄走的小路就是直奔这个村子去的。

田刚拨通了一个号码。

“天星,你亲自来一下,位置是石龙山外第一个路口。”

傅天星赶到的时候,田刚正又在他的硬纸板上画着他的构思图,田刚果断放弃了自己的温柔享受,因为他在这里找到了一个新的发现。

“天星。你接下来要做的只有一件事——这个人从屯子里一出来,你就要把他死死缠住……。”田刚把手机上的叶碧霄指给傅天星。

没有叶碧霄的突然出现,田刚也许早就到石龙山沉醉于温柔蜜意之乡了。但田刚想到的是,叶碧霄的到来绝对不是没来由的或许他就和已经来到海平的司马玉,有着某种关联。

一直是本村祸害的匡志超因为在本村杀了人,隐姓埋名的跑到一个货栈当了两年装卸工,接着又跑到一个夜场当马仔,最后在夜场这里被一个保镖公司雇用,成为一个跟班。

常言道,祖坟的青气冒得最猛的人,运来了谁都挡不住。

而匡志超的命运就在他当跟班的时候,出现了大的转机。他是被临时抽中,作为了一个神秘角色的保镖。谁想到这一经历,竟奇怪的改变了他的整个提心吊胆的逃亡命运。他以舍身堵枪眼式的勇敢举动换来了他的新的身份,他被一个公司的上层人物就此看中了。也许一个公司意外的内乱,成就了一个小跟班并不重要,但那次出现意外的地方是在一个盘山公路。在盘山路制造车祸,绝对是个既能完成阴谋,又能撇清自己的一个常用的手段。

有些本能往往是天生的,按着计划,三辆车准时上了公路,送一个重要人物远行。两辆陆虎车一前一后,中间是保时捷轿车,匡志超坐在第三辆车里。一路上,开始还算挺安全。然而,就在车队行到一个坡路的危险地段时,意外发生了。一辆载重货车凭着惯性,突然向第一辆陆虎靠过去。拥有超级第六感官和第一流反应意识的人,都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做出应激的反应。从第三辆车路经第二辆车,跑到遇到危险的第一辆陆虎,当时只有匡志超办到了。第一辆陆虎就悬在护栏上,看不清里面的惨象,但看车没有明显变形,所以,凭着直觉,匡志超第一时间出现在陆虎车旁。正在他准备开开车门,试图救人的关头,忽然觉得耳旁有风。他下意识的一侧身,只见一个活扳手顺着耳边刮过。不好,匡志超已经下意识的回过身,这一回身,正好与一个生猛的黑壮汉子迎了个面对面。

匡志超知道这一次该到玩命的时候了。从小就爱到处找打仗的滚刀肉能力,终于派上了用场,更何况匡志超的胆子先天就是横着长的。他眼睛血红,甚至带着杀机,尽管他的手段还只是略经过一些初级训练,只会些三脚猫功夫,但杀手的胆气却是与生俱来的,必要时,他随时都可以拿出和对手同归于尽的拼命狠劲。

对手第二次扑过来的时候,他没有选择避让,他简直就是迎着来势撞上去的,他张开手对那个比他高出半个头的大家伙直接来了个熊抱。他这个非常规的举动,居然把那个高大对手搞懵了。更因为被匡志超抱得死死的,弄得他又浑身的劲反而使不出来。

他这一占得先机,给后面醒过劲后,一拥上来的保镖们赢得了时间,一起上前把已经撞腾空,卡在护栏上的路虎车扶正。

他亲眼目睹到,路虎车里被抬出两男两女。而这两男两女究竟什么身份,他却并不知道。

但时隔不久,他就被保镖公司通知,让他到一个新的地方报道。他这个时候才知道,他救了一个身份不平常的人。而这个人就是陆虎车里的一个女人,所幸的是,这个女人当时侥幸的并没有受更严重的伤。

他一直到最后,也不知道他救的是谁。他只是凭着感觉,去做自己觉得应该去做的事。

恰恰是这一次没有任何投机取巧的忠于职守的表现,让他的命运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次出行,他对他的职责的认识,也只知道他的职责就是一个保镖。唯一和以前不同的是,他每月被告知他的钱已经被准时打入账户,他知道了他现在的薪酬是过去的几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