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读心术》
第五十六章 讨债去
契机,这东西很有可能就是随意一个念头引起的。
叶成龙出关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帮范姜报仇,因为以他此时的境界,针灸铜人这种仙医手段可能会对其有极大改变。
而北荒城却在滚雪球战术之下壮大,立于不败之地的北荒城拥有吸金、吸睛能量,于是滚雪球一样许多城池的人都投靠于北荒城,借力打力不费力,北荒城就借助这些力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
唐家现在是城主府,有叶成凤亲自调教的龙卫守护着,简直坚如铁桶。
白破城得到了与陈家一样的掌军机会,大家都知道,陈家是因为陈灵而得到了委任,白破城是自己创造的机会。
与唐家最要好的四大家族紧密在唐家身边,他们不去争取掌军的机会。因为他们知道,制衡——
为了避免独大的局面,也只有分摊势力,才能让各家族势力维持平衡。
范姜跟在叶成龙身旁,她知道想要报仇唯有如此。
一方水谢露台,一个背景无限妖娆的女子坐在一椅特制的藤编秋千上。
长发挽成古式的宫髻,一根象牙簪子扎在发间,蚕丝编织的宛如童话世界里的群摆随风飘扬。
她的脸仰望天空闭目静心,以背景示人。
婢女唐九九所站立的位置,只能看到她的背景和那微微露出来的一小截如极品白玉般的粉颈。
女子乃是唐丰的掌上明珠——唐心怡。
“小姐,城主府被围得水泄不通,老爷有危险了。你怎么还——”婢女唐九九焦急万分地说。
“放心吧,我爹自有办法解决。天下间熙熙攘攘,无非是因为利益二字。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推翻一城之主的人,不会是蠢货。那种人更需要我爹,他们无非就是想争取更大优势,谈判而已。也许前一秒你还看见他们把刀都把出来了,后一秒就变成勾肩搭臂的好朋友了。”唐心怡毫不担心地说。
“真的会这样吗?”
“我爹是个读书人,他不会一点武功,对那些大人物来说我爹这样的人最合适做心腹。没有任何武力,只有脑袋,我爹又是个惜命的人。那个新城主如果真想杀我爹,你跟我现在还能这么悠闲?早就被他们派人围得水泄不通了。你看我们府外有官兵吗?”
“好像没有?”
“那就是了——”唐心怡嘴角上扬。“我爹会抵死不从,作出一副我根本不可能为你所用的表现。”
“啊——”婢女唐九九惊讶道。“那不是惹怒了他们?”
“不会。”唐心怡肯定道。“你是相信一个刚一见面就投诚的混蛋呢?还是相信一个费尽心机劝服的忠士?”
“忠士。”唐心怡不待婢女回答,自问自答。“也许他们都互相知道对方是在演戏,但是这才是聪明人的游戏。”
唐心怡突然停下秋千,说:“我们很快就会知道,是什么人这么厉害。”
“为什么?”婢女唐九九好奇道。
“因为他需要最后确认我爹是否值得他信任,他要通过我们家的态度来判断。同时也是隐晦的告诉我爹,你还有一大家子人,你要是乱来我真的会拿你的家人开刀。”唐心怡干脆闭上了眼睛,耳朵有清风拂过,发丝在脸颊顽皮的挠痒痒。
“他们彼此都知道,他们在演戏。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唐心怡又睁开眼睛,笑道。“呆着干什么,听不懂就不要懂。我们继续,推我——”
女子的笑声不断,如银铃般美丽。
唐丰接过女儿递过来的酒坛,给桌子上的碗里都添满了。
坐下来后才苦笑道:“你为什么选择我,我只是一个读书人。恐怕震慑不了那些氏家族。”
“那些氏家族交给我的人去震慑,你只需要管理好这个城就好了。”叶成龙喝了一口酒,认真地说道:“乱世当用重典,等白破城到了,你们俩个一个主外一个主内,你们多沟通沟通。你放心,我不是那种卸磨杀驴的人。”
“我相信——”唐丰举杯邀地说。
“叶公子,你下一步准备去哪里?带我一起去吧?我都没出过雷音城。”唐心怡突然道。
唐丰不动声色,他知道女儿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筹码,震慑那些势力。
“下一个目的地是帮范姜讨债,你爹要是放心让你跟着,我没理由拒绝。”叶成龙心里暗爽,唐心怡跟在他身边,既能增加唐丰的底气,也能增加他对唐丰的掌控。他没办法拒绝,这是个聪明的女子。
范姜的手一抖,玉齿咬唇,眼眶湿润,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讨债?唐丰父女俩不由的多看了一眼范姜。
“公子,我敬你三杯。”范姜举杯豪饮先饮为敬。
叶成龙气坏了,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你应该对我说感谢公子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回报愿意以身相许。电视剧里的剧情不都是这样吗?叶成龙在心里发出这样的哀嚎声音。难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其实是这个意思?三杯水酒就算报了?
“你现在应该相信我是好人了吧?”叶成龙笑呵呵地说。
唐丰父女相视而笑——
“嗯,相信了。”范姜眼角含泪却笑容满面。
南陵城。
阿牛,他的本名叫牛丰收。家族原也是富贵之家,因为父亲在他年少时的一趟押镖时被土匪杀害,从此家道渐渐没落。
他抬头看了一眼小院的楼上,李家媳妇大概还躺在他的被窝里。
很多人都以为李家的小子是死于自然,其实是他害死的。
当年他还是小子,很多人都不会注意到他,于是他每天去李家串门,用的慢性毒药还是范姜给他的,他骗范姜说用来毒野兽——慢性毒药毒野兽,可怜的范姜当时就喜欢这个嘴巴能言会侃的小子竟然就相信了这种鬼话。
这些年李家的人相继“意外”死亡,李家那一点家当最后竟然落入这个名声不好的李家媳妇手里。现在就等于落入阿牛手里了。
“富贵这人比较老实,说的买卖也靠谱,但是这世道人心叵测,我且先拿一点货试试。”他还是相当谨慎。
“明天再请老王家的小子喝一盅,那小子的路子广,多来往不会错的。”阿牛自言自语,没有什么比赚钱更能提高他积极性。
楼上阁楼的窗户打开了,原来是李家媳妇半夜翻身,没有摸到男人就醒了过来。她伸长美丽的脖子,对阿牛嗔道:“我还以为你跑到哪个女人的被窝了,还不上来,天气冷,小心别着凉了。”
与外面坊间的传闻不符的是,她除了亡夫就只有阿牛这么一个男人了。
而且她之所以与阿牛在一起,也是因为喝了一杯阿牛给她倒的水。
那时候亡夫过世,阿牛还是个十五个的毛头孩子,她也没有防备。谁曾想就是这么个毛头小子让她失了贞洁。喝水后她的身体里面有一股子火气在流窜,大腿根部也有一些潮湿,让人觉得无比的空虚,渴望着有什么东西把自己填满。
“你做过什么?”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女人,知道身体的异常意味着什么。
当阿牛告诉他,他喜欢她,一直都喜欢她。
她觉得真是荒谬,你一个十五岁的毛孩子,我是一个二十二岁的寡妇。“你给我下药了,那杯水。”
她明白,她什么都明白。但是她的脸颊依然潮红,呼吸急促,一股子火气流窜在血脉,情/欲蠕动在脑海,最原始的渴望冲击着理智。
她倒是想用手解决,可是阿牛就是不肯走。她总不能大喊大叫,让家里的长辈帮她解决?
终于,她的理智抵不住欲/望。她咬紧嘴唇,轻声唤道:“过来。”
本以为只有一次,哪里想得到阿牛人小鬼大胯下有神器,十五岁的孩子竟然比亡夫还厉害。食髓知味,夜夜梦到阿牛。
之后就又有了一次,两次——直到现在,阿牛也没有负她。
“好嘞,这就上来了。”
阿牛仰起头,笑哈哈道。
他长得与英俊无关,但是他的笑容能给人踏实感。这是一个矛盾的个体,他所做的事情邪恶、黑暗、毒辣,但他却有阳光灿烂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