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命,是第一要务。
相比起瞬移一下自残一下,喝下毒药的确是最好的选择,这样可以全神贯注只操心瞬移就行了,张渐烈相信一旦自己停下来,肯定连举起刀子的时间都没有,刘建明的子弹就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就洞穿自己。
当然,这还存在着一个悖论,那就是万一张渐烈真的逃脱了,而毒药的效果还没有消失仍在持续,那么怎么办?自我治疗的效果明摆着讲清楚了就是一次比一次削弱的,不然就太逆天了。如果万幸可以逃得生天,却仍然死于高温之毒,那岂不是有点亏?
这一点张渐烈不是没有想过,只是他已经没有时间去作这方面的思考了,这此刻的行为如同饮鸩止渴,解决了当前这个不逃开就立即会死的问题再说吧。
至于最后不死也脱层皮的事情,等可以不用死了再说吧。
而且,张渐烈显然是心思比张渐凝要细腻的一个人,虽然是作风粗豪,但是思考问题绝对聪明很多。这瓶高温药剂对于张渐烈还有另外一个作用,同样十分重要的作用。
此前说过,念珠越接近天坛大佛就越是发烫,但是这个发烫是有程度区别的,当你距离天坛大佛很远的时候,你只要是朝着天坛大佛的方向靠近,就可以轻易分辨出温度的区别,但是当你已经站在距离天坛大佛很近的地方,这个温度的变化差异就很微妙了。
人体对于温度的概念在感觉上其实十分差劲,40度到60度的温差可以很容易分辨,那是冲热水澡的体验,但是60度到90度的温差就开始显得笼统了,至于90度以上呢,有兴趣的人可以把手伸进90度、95度、100度的热水里分别试一试,绝对只能是一个真他妈烫手的结论而已。
张渐烈的心很细,也很野,他不只是要逃,还要找到念珠的秘密。他知道自己错过了这一次之后,肯定不会再有这个机会了,所以,他让自己的体温通过毒药而急剧升高,让体感重新处于能够相对轻松察觉温差的阶段。
这和用热水泡脚是一个道理,最开始只是觉得水真烫,等脚慢慢接受了水的高温之后,就可以逐渐感觉得到水温是不是有变化了。只不过,这个生活小例子被张渐烈以穿越者的数据身躯将之发挥到了一个极致,所以显得有点匪夷所思。当体温接近甚至超过了念珠的温度,就像泡脚时能够觉得水凉了要加热水一样,念珠对于张渐烈来说又重新进入了微凉到微热的细致感觉区间。
更何况,张渐烈还在这一刻接收到了一个非常重要信息。
来自于原本一心想要置他于死地的金。
金在临死之前,手指一直贴着大腿悄悄颤动着,她巧妙地利用了一个陈永仁看不见的角度,而刘建明因为正对着张渐烈而背对着她,同样看不见。不然的话,这两个人只要稍稍留意一下金的手指,就一定知道金在干什么。
摩斯密码。
金没办法确认张渐烈是否有看见,但她在最后的时候十分倔强地重复着这段摩斯密码,直到彻底断气。
“念珠……大佛……进入……”显然,在最后这短短的时间里,金并没有完全沉沦于惊讶与懊恼之中,她也在做着最后的思考,她肯定是带着怎么报复陈永仁和刘建明的心理在重新组织她的逻辑,就像张渐烈可以回想起进入这个任务世界之后的许多细节,然后确定很多此前漏过的要点一样,金必然也在回忆当中发现了新的结论。
要报复陈永仁和刘建明的关键在于念珠,这也很好地解释了此前张渐烈关于念珠到底是否仅仅是一个饵的疑惑。在念珠一事上,金一定知道得更多,所以“进入”这个词顿时显得十分重要。在哪里进入,怎么去进入,进入之后干什么,金并没有说,她只寄望于张渐烈能够看到自己的手指,能够明白这是一段摩斯密码,能够知道自己的心思——解决陈永仁和刘建明,给我报仇,也给你一条活路——穿越者对于NPC那天然要高出一层的心态,决定了金最后向张渐烈通报她的想法。
至于陈永仁和刘建明到底要念珠何用,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想办法让念珠靠近大佛,直到发现一个正确的地点,然后进入就是了。因此,标志着是否是正在正确靠近入口的温度差值顿时显得非常重要。
喝下了毒药的张渐烈,丝毫没有任何停顿地开始了瞬移,刘建明的枪声接连响起,但每次都是打在瞬移接续一瞬间的残影上,每一个一瞬间逃过一枪,都是每一个一瞬间又有了希望。
张渐烈的猜测是对的,刘建明的枪极快也极准。如果不是事先喝下这瓶毒药,张渐烈根本连自残的机会都没有,只要稍微一停下,肯定就是一枪毙命的节奏。
张渐烈的身影就像是一道绯红蒸腾的热气,不停地流窜着向天坛大佛席卷而去。他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迅速地枯竭,他知道自己肯定坚持不了多久了,但是他现在根本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跟随着念珠的温度变化,张渐凝绝尘而去。
陈永仁皱着眉头看着张渐烈不断地逃开远去,突然之间他心里感受到了一阵不妥当,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扭头往金的尸体望去,略一思考之后大叫了一声:“该死的!”
只见金的手指旁边,血液在地上画下了一个笑脸的符号—— :)
被耍了!
陈永仁抄起他的棍子迈步向张渐烈追赶而去。
只不过,陈永仁刚刚迈出几步,突然又停了下来,然后缓缓地转过了头,眼神闪烁着。
因为在陈永仁的右后方,正有一个人举枪指着他的脑袋。
黄志诚。
一丝苦笑缓缓浮现在了陈永仁的脸上。
“我能问为什么吗?”陈永仁看着黄志诚,语调平缓。
“这也是我想问你的,为什么?”黄志诚眼神中充满了阴霾,似乎是有种心痛在他的心中弥漫出来。
陈永仁是知道黄志诚的,这个老差骨虽然十分念旧,但是却也嫉恶如仇到了几乎偏执的程度,当他把枪口对准自己的时候,一定就是认真的。
“我真不愿意相信我看到的这些……”黄志诚狠狠地盯着陈永仁。
那边厢,刘建明也停止了射击,因为同样有一把枪指着他的后脑勺。
韩琛。
个子矮胖的韩琛需要把枪口高高抬起,才能够瞄准刘建明的脑袋。
“不错嘛,和警方的卧底联合起来了,我原本就十分欣赏你,只是没有想到,你的能力比我所欣赏的……还要高超……”韩琛虽然在说着欣赏的话,但是眼神却是十分的不屑。
如果说黄志诚的表情中可以依稀分辨出心痛,那么韩琛的表情中赤裸裸就是厌恶。
混黑社会的,最恨就是背叛。
刘建明一言不发,甚至根本没有回头。他依然看着前方,他看见张渐烈终于在瞬移的中途摔落地面,满身是血地趴到在大佛的面前。张渐烈连回头犹豫一下都没有,一摔落就开始手脚并用地爬着,姿势狼狈,动作很丑,但是缓慢并且坚决,地面上被一点点地拖出一道长长的血迹。
陈永仁也留意到了张渐烈终于到了强弩之末的样子,无法瞬移的张渐烈现在对付起来,就像是一拖鞋拍死一只蟑螂一样的容易。但是,无论是陈永仁也好,还是刘建明也好,都已经没有了继续追击的机会。
黄志诚可不管张渐烈现在是不是要死了,他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他心里最重要的卧底陈永仁身上,杨锦荣的卧底让杨锦荣去费神好了。黄志诚作为一个控制欲这么强的人,对于杨锦荣的强势崛起心中当然有着微词,不主动去破坏,是因为警察的道义,但雪中送炭去帮助杨锦荣的卧底,则显然比不得此刻陈永仁背叛一事的重要性。
“跟我回去……你的任务……结束了。”黄志诚沉声说道。
任务结束,这是曾经陈永仁多么期待听到的一句话,尤其是从黄志诚口中说出来,从警校开始直到现在,这么多年的卧底,终于听到了一句任务结束的命令,但是,这个命令此刻听来完全不动听,因为这个命令绝对不是应该在这个时候到来。
陈永仁闷声说道:“我……你能不能先把枪放下,让我做完手里这点事情。”
“不行。”黄志诚回答得斩钉截铁。
陈永仁看着远处的张渐烈,尝试着和黄志诚说道:“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在做,相信我,给我最后一个机会,看在我们以前的份上……”
黄志诚不听陈永仁提起“以前”这个词还好,一听反而更加恼火。想起这个自己倾注了多少心思在其身上看着他成长的小伙子,黄志诚突然怒气上涌,黑社会痛恨背叛,难道警队就能容许背叛吗?以前,果然都是以前了吗?既然已经背叛了警队,还拿私情做交易有意思吗?
一念至此,黄志诚一字一句地回答陈永仁:“对不起,我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