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四年如斯。
四年后,我们六个人终于又首次聚在一起,这时我也算是小有长进。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几个人可谓是聚少离多。每次练功都要练到很晚,而一大早又都被莫叔各种花式起床叫法催促着来到练武场。我就纳闷了,这莫叔脑袋里究竟有多少种不同的折磨人的方法?我们有时甚至一两个月都看不到一个小伙伴,我也不知道他们的近况如何,只是想着一定要努力,千万不能落后于他们。
我们之所以四年后可以齐聚在一起,其实是由于两天前的一起突发事件。
我是在两天前和莫叔练武时听他说的,好像是南边的江南地带来了一支马队,他们不远千里,一路向北穿越中央大平原,来到我们北方雪原。他们的目的貌似是为了增加各个国家之间的商贸往来,以及宣扬自己国家的强盛和富裕。由于之前一段时间的长途跋涉,我们的君王就想找人带他们四处游玩,感受一下我们国家的风土人情。刚好我们六个人和他们带头的几个人年纪相仿,便把这个任务给了我们。
这支马队的头领着实令我大吃一惊。俊俏的脸庞上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平静的目视前方,乌黑的头发整齐有序地梳理在耳后,略显黝黑的皮肤搭配一身藏青色曲裾,气质非凡。他真的只有十七岁么?
我还在讶异的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注意到了我们。嘴角微翘,面露喜色,“想必你们便是带我们游玩的人了,”他双手作揖,“在下赵儒廷。”
“仇墨轩。”话唠仇作为我们的队长向他回了礼,“赵兄,不知你们要在这里待几日?我与他们好安排你们的行程。”
“哦,我们大概要待一个多月左右,你们闲暇时带我们随意逛逛便好。”
“看来时间充裕,那我们便不急了。”话唠仇朝我们挥挥手,示意我们几个过去,“来,我为你们介绍一下,赵儒廷赵兄,他长我们三年,称呼儒廷哥好了。”
“儒廷哥好!”我们齐道。“嗯,大家好。”他笑道,“不过这个称呼未免太奇怪,这样吧,就叫我儒廷好了。”
经过几日的相处,我发现他真的是个很有修养,也很有文化的人。才认识几日,却犹如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好友,我们都很愿意和他分享我们的喜怒哀乐。他就像是我们六人共同的大哥哥,和我们谈论他一路的见识经历;他武艺很高强,也会时而指导一下我们气息的吞吐,轻功的窍门。
一日午后,我们几个坐在落叶纷纷的一棵大树下闲聊。
“儒廷哥哥,”倩雪笑眼盈盈的看着他,双手托着下巴问道,“那中原那里的山妖真的很多么?听娘讲,它们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
他先是笑了笑,“没错,很多。”见我们都有些害怕,接着又道,“不过它们没有你们想象中那么厉害啦,”他仍旧面带微笑,“你们都是自幼习武,我想,它们应该更怕你们吧。”他说完我们都笑了出来。
“这里,”他小心的拨开脖子旁边的黑发,露出了一道浅浅的疤痕,“就是被一只山妖抓伤的。虽然它们可能没有很厉害,不过还是很凶狠的,所以也不可放松警惕。”
我们几个都凑上去仔细端详,看的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好了,这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没什么可看的啦。”他说着站了起来,“我有点饿了,你们这里都有什么好吃的?”
“我知道!”沈木头一跃而起,“跟我来!”说着我们几个都跟着他向宫殿外走去。
“正所谓楚苗之食、雕胡之饭,那说到吃,自然首推这水稻和菰米……”他正讲的来劲,“先等等,”赵兄打断了他,“这些我自然是都吃过的,我是想说,你们国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吃的东西……比如肉之类的?”他微笑道。
“狗肉烧饼?”我小声来了一句。
“哦?”他突然两眼放光,“在哪里?”
“就在前面。”我指了指前方。
“走!”说着他越走越快,这真的是想要吃些我们的特产么?我怎么觉得他只是不想吃素罢了。我摇了摇头跟了上去。
他自己吃的很嗨,我们几个就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我只要了一碗粟饭,他们有的在吃肉羹,有的点了菰米。
“嗯,味道真是不错。”他很开心,“这做肉的手艺真是一绝。咦?那个是什么?”他好奇的指着前面一家卖饼的问道。
“他家的芝麻饼很香!”倩雪说着拉着他走了过去,“每次我出门都要来这里买上一个。”
就这样,我们把小吃一条街翻了个底朝天,直到连走都有些困难了,才找了家茶肆小憩一下。
“哇,你们真是太幸福了。”他慢慢擦了擦嘴巴,喝了口清茶道,“这么多的美味,真是做梦都会流口水。”
“你们那里应该也有不少美食吧?”沈木头反问道。
他摇摇头,“那是肯定的,不过呆久了必定会腻,东西也一样,天天都是那些东西,我早就受不了了。”他又饮了口茶,“所以这次我出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看看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然后品尝各种美味。”
“真是羡慕你。”倩雪微微笑了笑,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唉呀,没什么可羡慕的,你们都还小,等你们再长大些,自己去外边跑跑,就会惊讶的发现,原来这世界是这么的大。”他双臂一张,比划了一下,一脸满足的说道。
时光飞逝,一眨眼快两个月了。由于我们郑国是最北方的国家,而西北的荒漠大部分国家经济又不很发达,所以在和他们铂国国君通信后他决定不再向前,而是准备启程回国。我们六个人甚是不舍,那种感觉就像是我们的亲人明知道不可能回来,还是要去远征一样不舍。在我们的多次挽留下,他又多待几日,但分别是免不了的。
其实在这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已经渐渐感受到竹明公主的变化了。她越来越喜欢和赵兄在一起,或许他能给她目前我所不能给的成熟与稳重,又或许他对世界的理解深深打动了她。我很是不甘心,心想他离开后不久倩雪应该就会忘掉他了,毕竟他只待了不到两个月而已。而我,和她在一起习武已有十年多了,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可后来我才发现,时间确实证明了一切,只不过,我们的十年最终成为了输家。
终于还是到了分别的时候,我们六个一路把他们送到了奉城南大门。萧瑟的秋风无情的一遍遍卷起满地的黄叶,又不厌其烦的一次次将其吹落。赵兄身披一件红色披风,像一个大哥哥一样在和我们一一道别。倩雪多少有些不情愿,可她迫于郑王的压力,只得不甘心作罢。看到她如此伤心,我的心里也很是难过。可我除了难过,还能做什么呢?
送走了他,我们的莫叔似乎也不着急,给我们放了几天假,让我们好好休息,然后是更为严酷的训练。我们在和赵兄相处的这段时间里也是感受到了江南地方武艺的强大。虽说他长我们三岁,可武功却强的可怕。或许他在学武方面,有很好的天赋吧。但现实是,我们三个男生比以前更加努力了,他隐隐约约成了我们今后共同的目标,更准确的说是指明了我们成长的方向。
在接下来的训练中,莫叔慢慢的开始安排我们互相切磋了。在切磋时我明显感觉到倩雪和之前的不同了。她有时会自己一个人望着远方发呆很久,有时又会发狠、不知疲倦的舞动一条粉色的文缯。后来我才知道那粉色丝带状的东西竟是她的武器,平时算作外一层的起装饰作用的腰带,战时抽出来可做武器,莫叔的这个想法还真是够可爱。不过她却很少再像以前那样跟我一起肆意放声大笑,一起玩闹到忘了天黑天明。这时我才意识到,曾经的那个战无不胜的“小翰克星”或许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几个月后,她爹爹受不了她每日的吵闹,终究还是同意她可以去江南找赵儒廷。但有个附加条件,我们六个人必须在他面前进行一场厮杀。获胜的那个人可以获得郑王重金打造的武器,所用材料世间罕见,仅有少量现世。听闻能拿到那样的武器,可谓很多江湖人士一生的夙愿。胜者也将持此武器一路护卫竹明公主平安到达江南。如果公主赢得了比赛,则由她自己选出护卫她的勇士。
这无疑对我们六个人来说是无比残酷的,与其说我们是一起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不如说我们六个人更像是同一个父亲——莫叔带出来的六个性格迥异的儿女。这种近似亲情一样的感情已经在这十年间深深刻入我们的心里。但这时,我们为了各自的目的,却不得不展开一场或许会伤害到彼此的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