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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吞虎

2016-11-30发布 3032字

“大家看,我们实际上是一直被往这个方向驱赶……”张渐烈在地图上标画出了连续三天来的大大小小十数次冲突,果然,零碎的战斗可能不太引人留意,但是一旦串起线来,其暗含的目的立即就十分明显了。

这几天来的压力让众人已经是焦头烂额,一时间大家看着地图,都默不出声。任何行动都有其目的性,警方的行动不比军方的行动,没有那么多复杂的战术意图,一般只有警戒、清扫、抓捕几个简单的目的,这种一直追着屁股后面驱赶的做法,当真是从来都没有遇见过。

见大家都不出声,张渐烈用油性笔在地图上的一个位置打了一个叉:“这里,我们就顺着他们希望我们前往的方向,加快脚步提前到达这里,以逸待劳看看情况。各位老大,你们意下如何?”

沈澄看了看杨锦荣,杨锦荣看了看陈永仁,陈永仁耸耸肩膀,意思说我就是一个打酱油的,要不是追得这么紧我还想溜了呢,你们看我干什么。

于是,杨锦荣又看看沈澄,沈澄又看看朱夜卿,朱夜卿耸了耸肩膀,意思说别老拿部里领导那一套说事,我就是跟你来香港出差的,你都快搞砸了,你自己想办法擦屁股。

最后,沈澄和杨锦荣互相对视了一下,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道:“好。”

反正警方的目的还不明确,既然知道他们只是为了驱赶,而且也摆脱不了,那么不如就直接加快速度往前走,不再和警方做火力纠缠,要不然等被警方驱赶到了可能存在的目的地,众人已经筋疲力尽,那就是连一点接后招的余力都没有了。

张渐烈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朱夜卿,这个眼神只有朱夜卿能看懂,但朱夜卿只是盯着地图不出声,地图上标画的地点,赫然就是——天坛大佛。

众人各怀心思地开始整理出发准备,站在窗边的陈永仁眼神飘渺似在发愣,手指轻轻弹动着。

当天,众人找准了方向,直奔天坛大佛而去,果然,这一路风平浪静,警方一直跟在后面,但始终保持着不会火力接触的距离,几乎和护送没有两样。

沈澄在半路上拦了一辆商务车,直接把司机从驾驶座位上拽了出来,扔在了马路上,然后众人上车扬长而去。

被抢了车的司机在路边跳着脚喊:“香港还是法治社会吗?你们在玩侠盗飞车啊!”

在副驾驶座位上杨锦荣看了沈澄一眼,不说话。

沈澄“嘿”了一声,说道:“杨警官,我现在的任务并没有结束,我的身份仍然是大陆黑社会的老大沈澄,既然如此,我还何必客气,当真跑步前进么?”

杨锦荣咧了一下嘴,还是不说话,只是头往后一仰,把身子靠进了座椅上开始闭目养神。

一路无话,众人都已经感觉十分疲倦,在车上纷纷闭上眼睛小憩。香港真心不大,一个多小时之后,来到了天坛大佛的外围,众人纷纷醒来,下车步行不提。

不得不说,天坛大佛的造型在任何天气之下都会有着不同的气韵,此刻已经是临近中午,太阳高照于顶,而大佛俯瞰众生的姿态竟然让每一个注视大佛的人,都会不自觉地忘记烈日的存在,仿佛当此时,烈日也不过就是大佛的陪衬而已。

朱夜卿看着眼前这尊大佛,并没有被任何慈悲的气场笼罩,反而突然没有由来地感觉到了一阵心悸,这是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就像是被什么危险的事物瞄上了一样。

“砰——!”一记枪声响起,朱夜卿一个激灵,猛然一脚踹在身旁的沈澄腰上,可就在众人还来不及看沈澄到底有没有被射中的时候,第二记枪声从另外一个方向传来!

刚刚一脚踹开沈澄的朱夜卿此时旧力刚尽新力未生,她几乎来不及再做出任何躲闪的动作,惶然抬起头来想要转过身来分辨子弹袭来的方向,只听“噗”一声闷响,一注鲜血在朱夜卿胸口飚射而出。

“朱夜卿!”躺在地上还没有站起来的沈澄大吼一声,睚眦欲裂。他手脚并用想要扑向朱夜卿,却被旁边赶来的杨锦荣一把抓住了后衣领直接扯到了一处隐蔽处。

“你别管我!”沈澄扬起手肘想要挣脱杨锦荣,却不防杨锦荣直接绕到他面前,揪着他的衣领喊道:“你想让朱夜卿白白牺牲吗?!”

杨锦荣的唾沫星子都直接喷到了沈澄的脸上,沈澄愣了一下,扭头看看已然躺倒在地上的朱夜卿,尤其看到朱夜卿的手指其实还在神经性地微微抽搐着,终于咬咬牙点了点头。

死亡,有时候你觉得是非常不可能发生的,可偏偏就这么发生了,有时候你知道的确是迟早会发生的,可当它真的发生了的时候,你却偏偏还会觉得这并不真实。

只可惜,许多事情就是一瞬间成为定局,根本不给你任何后悔和不甘的余地。张渐烈并没有寻找掩体,他几个闪身之后来到了朱夜卿的身边,蹲下来看了一眼之后,深深地皱起了双眉。

朱夜卿临死的时候,在临时队伍的通信频道给他传来了一句话:“来拿念珠。”

张渐烈当初选定天坛大佛为目标的时候,其实自然是隐含了和这串念珠对应的联系在内。他那时候抬头和朱夜卿对视过一眼,两人都明白这个意思,但是并没有说破。

张渐烈和朱夜卿都觉得,警方其实就是为了某一个目的而在驱赶他们前往天坛大佛的,这里面必然有匪徒阵营的人在背后推动,与其一直莫名其妙被动跟着对手的节奏走,不如加快速度直接带着念珠前往天坛大佛,这样如果能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是最好,如果不能,那么最起码主动权也能有五成回到自己手里——毕竟念珠和大佛之间就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那么最后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匪徒阵营的人丢失了这串念珠,必然不肯善罢甘休,所以,张渐烈和朱夜卿一致认为应该更加主动去应对,不能等着被对方调理得筋疲力尽,最后干站着接KO的大招。

应该说这个思路并没有错误,但是一上来朱夜卿就被杀掉有点太出乎张渐烈的意料,有心理预期被埋伏,和有心理预期战死是完全两回事。但是张渐烈一瞬间也就明白了过来,这其实是必杀的一枪,作为和沈澄一起前来香港卧底的朱夜卿,必然其主线任务里面有一条是保护沈澄不能死,这一点张渐烈能想到,匪徒阵营的人也一定能想到。

所以,第一枪,打向了沈澄,攻朱夜卿所必救,第二枪后发而至,不瞄准朱夜卿原本的位置,而是瞄准了朱夜卿一定会在救人之后所站的位置。因此,朱夜卿刚刚踹开了沈澄,子弹就到了——现代剧情世界的枪弹威力极大,这是为了避免高武位面出来的各种打不死的小强虐死剧情人物而做出的平衡设定。

这一枪,是必杀之枪,而且,既然能够造成必杀,就一定不是匪徒阵营的穿越者所射出的子弹——穿越者之间一样有着平衡规则,不可能一到了现代剧情世界,就让枪弹流强化的穿越者横着走,如果是匪徒阵营的人开枪,朱夜卿就算是胸口中枪,也一定不至于直接死亡。

那么,开枪的人是谁?只有非常重要的剧情人物,才能打出增幅杀伤如此强的一枪。

张渐烈从朱夜卿的手掌里收起了念珠,朱夜卿临死前从储存空间里移出这串念珠,无疑是将争取主动权的机会留给了自己,只要有这串念珠在手,张渐烈就还有翻盘的筹码。

张渐烈抬头,阴冷地望向了开第二枪的方向。想到朱夜卿虽然不肯和自己组队,但是到了最后的时候还是想起了自己,张渐烈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子强烈的恨意,是自己的计划害死了朱夜卿。

用大批量的警力驱赶就是一种不容抗拒的阳谋,以势相逼由不得你取巧,不对此做出改变的话,必然会面临最糟糕的情况,所以逼于无奈之下去选择不是最糟糕的选项是理智的,只可惜,即便不是最糟糕,只是很糟糕,也已经足够糟糕。

天坛大佛的广场上,缓缓站起了几个人影。杨锦荣四处一望,顿时知道自己和沈澄找掩体的行为其实就如同是一个冷笑话。空旷的广场上只有低矮的石栏可以稍稍掩护一下,可如果是四面八方被围住的话,根本无法有效掩护。

陈永仁眼神闪烁着,他看见了此前在仓库里和自己“谈判”过的那个金色短发的女人,她正带着几个人慢慢合围过来。

张渐烈眼神闪烁着,他看见了在第二声枪击的方向,慢慢走出来了一个年轻的男子,正端着枪对准了自己,赫然就是刘建明。

金发的女人呵呵笑着:“刘警官,货已经送到了哟。”

刘建明盯着张渐烈,点点头说道:“把念珠……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