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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拍案惊奇(2)

2016-11-29发布 3266字

当我看到丽丽对雷哥痴迷的样子,我知道我没戏了,学习又不好,爱情又不顺,所以我初中没毕业就去打工了。打工这个词在农村真他大爷的流行,让我们这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男孩子听了就兴奋,而且还能给人一点虚荣感什么的,即使在外边做狗,回去只要穿得风光点,穿得油亮油亮的,村里人都夸混得不错,混得很牛逼,总之说起来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种地要强得多。

我跑到一个建筑工地上给人筛沙,每天累得像狗一样,看到床就一下子倒下去呼呼大睡,还管什么狗屁爱情,也不记得雷达堂哥了。做了两个月建筑小工后攒够火车费就搭火车跑到深圳的一家电子厂打工,找村里的金库哥混去了,当时金库在电子厂里当保安。

金库快三十岁了,还没有讨到老婆,晚上睡不着觉时常常跟我谈心,教育我:“毛毛虫,你应该多读两天书再出来哦,你以为现在打工是那么好打的?我不是吓你,现在的打工妹眼眶子都高得很!找老公起码要大专以上文凭。”

我的理由比门板还大:“老子一看书就发困,就想睡觉,真的读不进啊!钻子钻都钻不进,真的。我除了语文成绩好,其他的都是零分。”

金库同情地望着我:“那你狗日的和老子一样,天生一副打光棍的命哦!”

来广东前两年我的主要理想就是存到钱回家把丽丽娶了,后来无意中听说丽丽也跑到广州,在一家上市公司做文员,后来被一个香港佬猛追,最好经受不了金钱的诱惑,给那个香港佬做二奶去了。

我听了那个消息,当然绝望了,于是突然发神经病一样地喜欢上了文学,你们不要笑我,我其实语文成绩挺好的,再加上我从小崇拜雷哥,也经常给雷哥借书看,名著也看了不少,《萌芽》、《火花》什么的,也经常看啊。再说,钱钟书都说了,痛苦可以产生灵感。

我也想当作家,也想一鸣惊人,衣食无忧,光鲜体面地生活,谁不想屌丝逆袭赢取白富美呢?

其实我心里有一道伤疤,就是小时候,我看到村里一个老男人,拿着杨叉追着我老马打,我老马哭天喊地嚷嚷着要跳河,结果总是被人扯回来,挣得脸上的青筋直冒,打她的杨叉的一个角也断了。我小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快点长大,到时好给我妈报仇,把剩下的那根扬叉角叉到那个老男人身上去。等到我长到十七岁就迫不及待地跟那个老男人打了一架,结果却被他的儿子打得落荒而逃。

也许因为心里烦吧,也是就写了一篇小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然后投给了比较有名气的纯文学杂志《打工月刊》,我杜撰了一个像韩信一样遭受过胯下之辱的少年,然后成长起来,复仇的故事,然后名利双收屌丝逆袭赢取白富美。

结果那篇文章被录用了,编辑盈盈一笑给我写了回信,她说她很喜欢我的稿子,希望我以后多给她写点稿子,她会重点培养的。

她的字像米粒一样,整整齐齐的精美无比,娟秀而且圆润,每个字都在我的眼中闪闪发光,闭上眼轻轻地闻一下,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面而来,沁人心扉。我想我像做梦一样,爱上了一个从未谋面的女人。

我终于忍不住拨通了盈盈一笑的电话,她在电话里的声音如同黄莺出谷,甜美得让人心醉,她对我赞不绝口:“毛毛虫,你知道吗?你的小说发表了之后,有一百多个姑娘给我们杂志社写信呢?都想着认识你,影响太大了啊!”

我激动万分地说:“真的啊?真的啊?不可能吧?”

盈盈一笑说:“呵呵,我骗你干嘛,基本上都是打工妹寄过来的呀!”

听到她温柔声音,听到她的夸奖,我心中所以的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兴奋得彻夜难眠。

我龟缩在阴暗潮湿的出租屋里,拼命地创作,想出更好的小说,然后让盈盈一笑再夸奖我一次。

可是我总是听到手机响起,然后金库总是说,兄弟,能不能借点钱泡妞?

我烦得要死,那时候我惟一的理想就是抽一百支烟,洗一千次澡,跑一万里路,因为只有这样,我脑子里的那匹马才会不再折腾我,累得稍稍躺下小睡一会。

像我这样的穷屌丝,要钱没钱要颜值没颜值,一般情况下我喜欢在出租屋卫生间里发呆,用洗脸的毛巾洗澡,然后用洗脚的毛巾洗头。整天像蟑螂一样暗无天日地写作,有时候写不出来的时候,感觉像天昏地暗一样,死得心都有了。

唯一的支持就是盈盈一笑,想着她的鼓励,想着她的欣赏,我的心乐开了花。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喜欢先瞄瞄《打工月刊》杂志,封面上的美女双眼睛含情脉脉地望着我,里面有无限的柔情蜜意,这双眼睛被我想象成了盈盈一笑的眼睛。

春天是个草长莺飞万物生长的季节,身为欲心焚身长夜漫漫无心睡眠的光棍,我现在的目的单纯而明确,那就是找个属于自己的心灵小港湾。

为了爱情,我要拼一次,所以我给金库说,我要去找盈盈一笑,找那个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美女编辑。

“找你老母,你晓不晓得人家编辑眼光有多高,人家是白富美,讲过的男人比见过的鸭子还多,你高中都没读过,就因为发了一篇文章,就想天鹅屁吃吗?毛毛虫啊,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在厂里找一个姑娘吧,别白日做梦了!”

我突然想起了雷哥的话,于是对金库说:“茫茫人海知音难觅,爱情的事情你不懂,无论怎么样,我都要去追求,像徐志摩一样,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反正光棍一条,不行跳珠江,也没得谁牵挂。”

那个月,我一发工资,就拿着血汗钱去了广州,下了火车站就给盈盈一笑打电话说:“你欢迎,我来了;你不欢迎,我也来了;我带着满腔热情——扑面而来了,如果你不收留我,我就会露宿街头,当一名乞丐,或者饿死算了!”

见到盈盈一笑时,我惊呆了,她居然是我初中暗恋的丽丽,她穿件水红的薄袄,两眼弯弯跟两只小月亮,还是那样清秀,如家乡的一根水竹,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她见了我也是大吃一惊,然后笑着说:“我没有看错吧,这是我的老同学啊,雷大伟啊!”

我笑着,温柔地告诉她:“其实我还有一个绰号,或者笔名,就是毛毛虫!”

丽丽笑得花枝乱颤,然后拉着我的手去一家很不错的饭店吃饭,她那双珍珠一样美的眸子里,滚动着我从未见过的笑意,这让我心醉神迷,心都快跳出来了,最关键的是,她主动牵了我的手,这可是无数个梦中,我都幻想的情节啊。

我也是第一次吃那么好的菜,喝那么好的酒,而且身边是顾盼生姿的大美女,那感觉没发形容。

“雷大伟,你看我和以前有什么变化?”

“更成熟更美了!”

“呵呵,怎么个美法?”

“丽丽真美啊,非常美,十分美,美得简直无法形容,美死了!”

“哈哈,几年不见,你变成段子手了,真是人不可貌相啊,我们读书那会,你三脚踹不出一个屁啊!”

“没有那么夸张吧,那时候我也挺调皮的,只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我是越爱越怕,越怕越爱,所以不敢和你说话了!”

“呵呵,是吗?那现在呢?害怕我吗?”

“不怕了啊,感觉好亲切,这种感觉真好,你要是天天请我吃饭,我会感觉更好的!”

“哦,这很简单啊,我给你介绍个工作,你在我们杂志社做校对吧!”

“真的吗?我太兴奋了,我可以天天看到女神了!”

我们聊得特别开心,吃完饭,她陪我逛街,给我买了一身新衣服,到了晚上,她把我领到她的房间,那是我第一次进女孩的房间,她的房间真的太漂亮了,像电视剧里高级白领那样,优雅迷人。

我冲完澡,穿上他准备好的睡衣,那是男人的睡衣,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外面的传闻难道是真的,她真的成了那个香港佬的二奶了。

这种恐慌和吃醋的感觉持续了几分钟,然后我故作平静地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目光有一丝慌乱。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话,突然间我觉得自己的身份好尴尬,我和她算什么关系呢?我在和别人的二奶约会吗?

“我爸爸得了尿毒症,手术需要一大笔钱,那时候我刚出来打工,没有钱,我们外贸部的经理对我有意思,追求我,虽然我知道他有老婆,但是为了钱,我还是同意和他睡了,用自己的初夜和每月一次的条件,换来了六十万,把爸爸救活了。”

“一个月一次?那这个月他什么时候来?要是发现了我怎么办?”

“毛毛虫,你电话中不是豪情万丈吗?怎么现在有贼心没贼胆了?”

“你可别激我,我等一下就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我来个饿虎扑食,把她压在身子下,然后用手不停地挠她的痒痒,她笑得不停地翻滚,不停地求饶着:“好了,毛毛虫,我认输了!”

然后我安静下来,她也突然安静下来,气氛突然温馨浪漫,让我神不守舍,不顾一切地吻着了她的红唇。

天哪,无法想象那种感觉,她的唇那么美,嫩柔得像最美妙的一个梦一样,我无数个春梦一样,让我触电颤抖。

而且她皮肤也好,又那么丰满,两只小鹿跳跳的,让我神魂颠倒。

我是真的被她迷住了,于是忍不住破了处男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