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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杯不醉(一)

2016-11-12发布 2393字

《千杯不醉》(一)

作者:青驹破夜色

我是个作家,三流的。

我对作家的定义很现实,靠码字赚钱吃饭的人。我对作家的分级,也很明确。

一流的,是知名作家。他们每年赚取上千万的版税,作品不是卖给了游戏公司,就是好莱坞。更可耻的是,每当他们面对镜头,总是一脸深沉地说:

“唔……统计可能有误,其实,并没有那么多……”

我去!虚伪!

二流的,是网络连载作家。虽然还没有到名利双收之时,但他们多多少少在网络上,拥有了一些粉丝。看起来貌似很风光,其实外人并不知道,作为一个连载作家,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不管是网站的催稿,还是粉丝的期待。都把他们引以为傲的能力:写作,从天赋变成了厌恶。无论什么事情,一旦由兴趣转化为工作,激情,总是瞬间就消失了。熬吧,只有熬。要么跻身一流,要么精神分裂。

而作为三流作家的我,连精神分裂的资格都没有。我是个文艺青年,虽然才华有限,逼格却一直很高,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我没有整天去各大论坛刷帖,给自己打广告、做宣传的耐心;也不至于每个月,为了几千块的生活费,卑躬屈膝地和网站签约。虽然我的日子过得更像一个流浪汉,但我是个彻底的自由创作者。在我看来,这简直帅翻了……

我已经不年轻了,在很多年轻人眼里,我甚至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叔。我也深有同感,这并非是因为我多悲观。我最早是个诗人,专写那些年少轻狂,风花雪月的散文诗。我把我的诗发到论坛上,然后和一些志同道合者,一起狂喷那些打击我的人。随着年龄的增大,我渐渐厌倦了这种游戏。更可笑的是,慢慢地,我竟然再也写不出,哪怕是一首诗。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我的青春一去无影踪。真的,我终于发现,我那傻鸟般青春,就像飞走的那只傻鸟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那段日子,不好过。作为一个文艺青年,思想上的颓废,和精神世界的贫乏,简直就是世界末日。还好,这末日只持续了一星期,我就像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一样,一头扎进了恐怖小说这片城中村。

就像一对刚刚开始热恋的情侣一样,再不济的身子,也会有创造欲望和本能。伴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看着微博上日渐稀少的粉丝数量和关注度,蓦然回首,才惊讶地发现,除了年龄的累积,一切,都没有变化。

杨伟打电话给我。

“小轩子,就你那十几个僵尸粉儿,多一个少俩的,你还多愁善感呐……”

是谁说的,友情的力量,是巨大的。他没有说错。在对着杨伟连续问候了十几次他妹妹之后,我的心情,变得好了起来。那件一直心烦的事儿,也仿佛消失了。我叫他出来喝酒,当然,我们不会忘记叫上郝自卫。

杨伟和郝自卫是我朋友,而且他们,还是我目前这个阶段,最好的朋友。他俩极具真性情的姓名译音,每次都让我不住地感叹:领养的孩子,好有爱。

我说过了,在某些方面,我其实是个很现实的人。比如,我对朋友的认识,就很现实。

你一定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或是一直,都对拥有一个好朋友感到庆幸,也为失联一个老友,而悲伤。我要告诉你,你的情绪,很幼稚。因为,你并不明白朋友的定义。有句俗话,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让我深有共鸣。我一向认为,只有相同遭遇和社会地位的人,才能成为朋友。同理,一旦你们的地位和遭遇不再相同,你们的朋友关系,自然也就结束了。

杨伟和郝自卫和我一样,都是三流作家。杨伟写的是玄幻历险题材,郝自卫专写穿越古风。我们仨整天混在一起,但我清楚的知道,若有一天他们一炮而红,绝对不会和我再扯上任何关系。换成我,也是同样。

我们仨在一个路边的烧烤摊坐下,Q城这个城市,可以称为烧烤之都。在夏日里,这里人们的生活中,除了烤串,就是扎啤。但一切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哪怕只是一堆不起眼的烤串。连续几年,Q城这个省会城市的PM2.5雾霾指数,都高居全国第一,俨然成了中国版的伦敦。高层领导们走马灯似得换着,依然换不出我们头上那片,晴朗的天。

“老板,上串儿,给我们抬一桶扎啤过来!”

郝自卫脖子上青筋暴竖,他兴奋地搓着手,好像签下了上亿的大合同。

“老子今天,非要灌死这俩熊孩子!”

今天的马步鱼没有烤好,有些焦掉了,我小心地吃着。杨伟一把抢过来。

“吃毛线啊,喝酒!”

于是,三只硕大的扎啤杯,被举起来,狠狠地碰在一起。

说到喝酒,我不得不提一下,我的特长。没错,除了写作,我至少还有一个特长,那就是,喝酒。

我,千杯不醉。

以前,我并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个本事。其实我并不喜欢喝酒,尤其是啤酒和白酒。我觉得这太low了,我宁肯去喝加了冰块的干红,或者用绿茶,调一杯芝华士农药。酒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味道,喝下去,和水没什么区别。水怎么会把人喝醉呢?喝多了水,除了撑,还是撑。

直到最近,网络上流传着无数豪饮视频,各种5斤哥,7斤哥,不断涌现。郝自卫对我说。

“轩哥,一直没见你喝醉过。要不咱兄弟给你弄两箱白的,你挑战一下呗。”

我无所谓地点点头,并非我多么喜欢刺激,而是生活,实在太无聊了。我嘱咐他,一定要找个洗手间干净的饭店。

随着桌上整整两箱,24瓶的老村长酒,被我一口气喝光,杨伟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抽搐。我看见郝自卫,拿着手机录像的那只手,正在不断地颤抖。

我淡定地提醒他,两箱已经喝完了。

“Cao!”

郝自卫低低地骂了一声,他关掉手机。

“轩哥,你他妈不是人。不录了,录了也他妈没人相信……”

我点起一根烟,往洗手间走去,我他妈都快要被酒撑死了。

杨伟已经喝的差不多了,他红光满面,开始肆无忌惮地,盯着服务员姑娘的屁股傻笑。郝自卫也高了,他的脸更红,就像一块猪肝。他拉着我的手。

“轩哥,我……我……我要……”

“我勒个去!”

我恶心地甩开他。

“老子不搞基,你分清楚性别好不好!”

对于爱情,我的认识也同样现实。和友情一样,但爱情更加麻烦。除了需要相同的遭遇和地位,甚至还需要一些共通的弱智和共鸣。就是由于明白了这一点,我从来对女人没有兴趣,当然,更没有性趣。你可别理解错了,我对男人照样没有兴趣,更别提性趣了。

“讨……讨厌……我……我要……要给你讲个故事……”

郝自卫大着舌头,自我感觉良好地眨着小眼睛。

“恐……恐怖……故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