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弯撒银光,风拂增凉爽。
苏阳城的夜晚,完全不像是一个北方城市那样干燥,伴着轻微的风,高大的城墙上往往会沁出汗水一样的露珠,这一切全都仰仗玄雀湖的蒸腾作用,将空气滋润得舒适宜人。
倏忽间转入深夜,整座城都开始静谧下来,静悄悄的街道冷清得令人发抖,宵禁以后就连唯一能在这些道路上行走的打更者们也绕悠悠的不知道到哪里休息去了,不过这也不算是怠工,整个苏阳城那么大,交错在坊墙间的街道可算多了去了,莫说一个人一晚上都走不完,何况还有别的打更者呢?
而整座城市最宽的皇城大道,却是所有打更者最熟悉的道路,同样也是打更的时候最不愿意走的道路。
实在是因为太过无聊,整条皇城大道左右路羽各六尺,中间的路铠足足有六丈,白天的时候路上可并行两辆驷驾的马车,但是一到了晚上,空荡荡的皇城大道一眼可望到尽头,平常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打更的人一个人孤零零的敲着梆子,在宽阔的皇城大道上最是觉得孤独,这也成为所有打更的人习惯性绕开的路段。
就在所有打更的人习惯性避开皇城大道的今晚,却有一个人孤零零得躺在皇城大道的正中央,远远地看去就像是在伏在地面上熟睡一样,躺着的人不偏不倚,正好躺在路铠上,如果是白天的话,这样的举动早就得接受马蹄或者车轮的洗礼了。
视角逐渐拉近,能够看清躺着的人应该是个女人,如水银泻地一样的月光下她那身鲜艳的衣服是那么地引人注目,只不过整个人的姿态却是叉开来的,两条如莲藕般的小腿撑开了原本的裙摆并且露了出来,丛林一个角度来看,这两条腿倒像是两根白萝卜一样,非常不雅。
再靠近一点,才会发觉出这身鲜艳的红衣服上不止用了一种颜料,第一种是普通人家最常见的红色染料——红刺花,虽然比较胭脂虫容易褪色,但是依旧受广大闺秀的喜爱,至于另一种染料,更是常见,不过不是说作为染料,因为没人会用这东西来当作染料,那逐渐伴着气温凝结成暗红色的“颜料”却是人血!
就是此刻这个躺在地上的年轻女人的血。
鲜红的衣衫之下,覆盖着掉漏出躯体的脏器,凝固的鲜血将肌体和薄薄的衣衫黏在一起,导致晚风掀起衣服最多的时候最多也只能露出白花花的四肢,而没办法窥探隐秘部位,不过这样更加让人浮想联翩。
对了,好像脑袋的位置不对,虽然女人的身体是仰面向上的,但脑袋却向下摆放,五官都贴在了冰冷的青石板,看来那张脸并没有一个翘鼻子。如果有人能把这颗头颅给掰过来的话,就能在这残酷的死状之下依稀还能够看见残留地一丝凋零的美颜。
朝阳微蒙,玄雀湖旁边的苏阳郡府沐浴在早晨的阳光中,站在屋顶的大鹅伸长自己的脖子开始不停叫唤。
如果是平常这个时候,在这样伴随着鹅鸣的早晨,除去那些正当值的,苏阳郡府的捕快、衙役、市尉(城管)都会懒洋洋地从宿舍里面伸着懒腰出来,赶在一钟(七点)的时候到达自己的工作岗位。
不过今天出来的人却相当稀疏,除了几个府衙的衙役外,所有的捕快和市尉居然没有人出来。
“说是奇怪真奇怪,为何今日无喧闹,会是走夫皆赖床,还是重案夜来到?”伴随着悠闲的声音,一个花白头发的老汉晃悠悠得提着自己的酒壶,沿着紧贴宿舍楼外墙的楼梯,整只手按在扶手上一步一步走下来,他的右脚像是使不上力气,完全就是被左手左脚给带下楼梯的。
这个老汉,穿着公正却发白的制服,上面还有几处破补丁,不过这依然能够显示他的身份,他叫彭顺,十几年前就已经是苏阳城的捕头,四国之乱苏阳城破的时候伤了脚,幸亏过去有功,没被摄政时期的精简人事裁下岗,如今在郡府宿舍当个打杂的役工,每个月只有两角的犒饷,却都转手还了欠酒馆老板的债。
彭顺步履蹒跚得下了楼,挨个敲了敲楼下的几个房间,果然没有人,彭顺知道肯定发生了不得了的大案子,虽然心里一动,但就像小火苗一样瞬间熄了,继续机械性得挨个门敲过去。
直到敲到最后一间房,那是一个狭小的单间,十年前还是茅厕,现在改成了一个单间,彭顺例行公事般敲了敲门,正转身要回去的时候,门忽然开了。
门缝中钻出了一个睡眼迷蒙的脑袋,用含糊不清的语调道:“彭叔啊,再让我睡一会不行么。”
从门缝中钻出来的这个人,胡子拉渣,头发油腻得刘海都成了“柳条”,这个人的眼神看上去有种老人一样沧桑之感,虽然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细看他的面容还是能透出年轻人的那种稚嫩。
“叶影,你昨晚又喝酒了?”彭顺回过头来骂了一句,那叫做叶影得捕快缩了缩身子,涨红了脸:“我哪有钱喝酒啊,我只不过多睡了一会。你怎么诬我喝酒了。”
“哼~我昨天看你去了暖心阁,谁不知道你在暖心阁是可以白喝酒的?”
叶影有种被人揭破短处的感觉,幸好现在不过只是两人私下里玩笑的对话,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狡辩道:“彭叔,就算我出去了,你又怎么能说我喝酒呢。”
彭顺露出神秘一笑:“你回来都不锁房门,衣服就算乱了还套在身上,上面还一堆污渍,你真没喝酒?”
叶影努努嘴,断断续续得轻声挤出几个字:“喝了点,没敢喝太多。”
“喝太多你就不会回来了。”彭顺笑了笑,拍了拍叶影的肩膀,“跟你说,可能出大事了。”
叶影立刻激灵了一下:“大家都没来,呸!大家都不在?”
彭顺点了点头,使了个眼色:“就不知道这次又会不会找上你。”
“我?”
若是可以,真想一直沉醉在温柔乡中,免得收外物的纷争。
只不过,没人可以与世无争。
时间拨回到一个时辰之前,徐励和大部分苏阳市民一样都还沉湎于睡梦之中,这是他戴上苏阳郡郡守帽子的第二年,依然感觉颤颤巍巍,这导致他常常晚睡,现在离他躺在早已熟睡的夫人身边还不足两个时辰,所以当他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的时候,还是有点起床气的。
“谁?”他短促得怒骂道,其实是谁他很清楚,就是自己家唯一的小童,他这么一声怒喝,不过就是为了止住那小童再不间断得敲打下去。他偏过头看了看夫人,见自己的夫人还在熟睡,赶紧拿起挂在床头杆子上的衣服,披在身上,下床之后先摆好被子,随后快步走到门口将门拉开,压低嗓音对门口的小童道:“何事啊?”
“回大人话。”小童颔首道,“江捕头找您。”末尾还加上了一句,“他看上去很急。”
急?有多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围着会客的桌台团团转。这就是江捕头现在的状态,徐励踏进房间的时候咳嗽了一声,江捕头立刻转身抱拳道:“大人,卑职有要事来报。”
“说吧。”徐励不紧不慢的扣紧了最后几个纽扣,“发生什么事了?”
“大人,皇城大道上发现一具女尸。”江捕头急促得说道。
“是么,先别急。”徐励心里“咯噔”一下,皇城大道是个很敏感的地方,毕竟达官显贵每天早上都是走这条路前往皇宫,皇城大道上发生命案,这个影响之坏,就好像在御花园里发现了一坨臭狗屎,这坨狗屎不是很重要,可谁拉的呢?敢在宵禁之夜犯下命案,绝对会是比所有案牍都要烦心的存在啊。如果这事一旦没有处理好,自己晃晃悠悠的帽子可能真的要被拿掉了。
但眼下还是得先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只好先让江捕头慢慢说。
可江捕头却越说越急,恨不得把前因后果一股脑全都吐出来:“一刻前一个巡夜打更更夫在穿过皇城大道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尸,死状极惨,而且是被斩首,脏器也都被挖出来了,吓得更夫立刻跑到咱们当值的衙门里报告了此事,我正好跟几个弟兄今晚当值,听到消息立刻赶去现场,确实死状几惨,加上在皇城大道上发生此事,属下不敢怠慢,这才赶紧来禀告大人,还有不多时天便亮了,到时候百姓们发现此事可能影响更坏,望大人火速前往。”
听江捕头那么一说,徐励微微张开了嘴,这才把思绪拉回到案件本身,现在的苏阳宵禁很严,没有輨马令特批的金牌,别说城门了,连坊门都出不来,在皇城大道上发现女尸,此事绝对有玄机,不过徐励来不及细想,连忙问道:“我们的人呢?”
“回大人,已经叫了好几个兄弟前往现场了。”
徐励连忙挥挥手:“你去,把所有人都叫上,我随后就到……哎等等,具体地点在哪。”
“啊?哦,玲珑坊和桂阳坊那一段……那,卑职先去了。”说着江捕头再次抱拳,然后飞一般跑出门外。
“唉!”徐励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不由自主得摸了摸一下脑袋,幸好自己的脑袋还没痛,不然又得是一番纠结。他决定赶紧回屋穿上一件厚衣服,准备去往现场,却看见自己家的小童正站在门口等候。
“呼……”徐励长舒一口气,伸手支唤小童道,“帮我把外套拿过来。”
一个人无论生前多么的美丽,死亡就是逐渐变得丑陋的过程,所以这颗丑陋的头颅展现在徐励面前的时候,他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并且开始试图联系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
已经有仵作在现场检查了这具女尸,不过从那颗头颅就已经能轻易的分辨出这具女尸的身份是刘思瑶。
或许苏阳城有一半成年男子,不管已婚的未婚的,都会念念一个梦中情人,那就是刘思瑶,虽然凌香阁是个烟花之所,不过贵为头牌的她,依然是许多男人寻找另一半的内心模板。
徐励不是没有那种意淫,只不过家中已有一只母老虎,自己连凌香阁的门都没踏进去几次。但是,他依然能够第一时间认出因为死亡的刘思瑶。
这是他和刘思瑶相距最近的一次,只不过这次却让他的喉咙直翻酸水。
“咳咳。”徐励咳嗽了一声,盖上了白布,挥了挥手,“拿走吧。”
此时的天空已经朦朦胧胧,巡夜队把持着所有路口,而所有衙役捕快市尉所忙碌的,却是属于清洁工的工作。
“为了避免早上地上的痕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整条街道必须要全都清扫一遍。”负责今晚苏阳治安的闫长官这么说,也正好和徐励想到了一路,现在并不是抓紧时间探案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如何把这件事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这件事上,估计在场所有男人,都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