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支书放弃了陈鸿晴后,就觉得特别的孤独,整天象丢了魂似的,做什么事都不能专心专意,以致丢三拉四,吃不饱,睡不好,坐立不安,一有空就发疯似地想往靓妞家跑。一到靓妞家就去拉靓妞的手,就想和靓妞亲热,就想和靓妞在一起,长长久久不分离。尽管靓妞也喜欢和他在一起,也爱打情骂俏,但靓妞也难免会烦他就不满地说:“孩子刚生下来没几天,你怎么就想要啊!”
姜支书就一声不吭地虎着脸唉声叹气起来,靓妞看了听了,就知道姜支书不仅仅是表示无奈,也包含了对她的不满和抗议,就温柔地说:“又不是我不肯,实在不行啊!”靓妞每当此时就温柔地板住姜支书的肩膀很聪慧地哄他说:“过几天好了,倒时好好慰劳慰劳你!让你吃饱喝足,行吗?”
姜支书就无奈地拿开靓妞的手,还是显得很不高兴的样子,甚至呼地一声站起来,就堵气地想溜走,靓妞见了,就喜皮笑脸地哄他,拉住他要跟他亲热。
靓妞虽然感到委屈,但她不想让姜支书生气,她把手伸进了姜支书的短裤,抓住了姜支书那早已硬邦邦的小东西,并温柔地推拉起来,她看他随即闭上了眼睛,嘴里发出了孩子般的呜呜呜声。靓妞看着这个沉浸在快乐中的男人,心里很是甜蜜。她觉得姜支书实在挺象是一个孩子,一个任性的孩子,好在她有办法降服他。
靓妞刚生的儿子,此刻就躺在一边小床上的小抱裙里,就象一件精致的礼物,是姜支书送给她的珍贵礼物,天下最珍贵的礼物。他是一个乖孩子,一个很好带的孩子,他安静地躺在他的小床上既不哭,也不闹,只要吃饱了,就安安静静地睡着。
靓妞玩得手有点酸了就停了下来,姜支书立即睁开了眼睛,不满地看着靓妞,眼睛里带着责备的光。自从认识姜支书以来,靓妞一直怕姜支书用这样的眼光看她。靓妞不喜欢姜支书生气,整天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就惹他不高兴,靓妞总是见了他就想方设法让他高兴。靓妞这时想,你还不满意?那就把你玩个痛快,干脆伸手把姜支书的短裤脱了下来,然后,跪在姜支书面前,替姜支书重新开始。非常温柔地摸起他的身体,他的胸,他的肚子和他的大腿,随即趴在他身上,用嘴含住了他那昂首挺立的像刚出土的烫手的小红薯,轻轻地吸吮了起来,姜支书立即哼哼哈哈地笑了,急忙分开两支,他哪受过这样怪异的刺激?没几下,姜支书那地下温泉就喷射出来了。这时,靓妞倒不满足了,性趣也来了,继续揉它,吃它。折腾得姜支书不仅喉咙里又发出了孩子般的呜呜声,身体也快乐地扭动了起来。靓妞突然为自己感到了悲哀,她感到自己很下贱,简直象一个风月场上的卖身小姐!职业地侍候着男人。
幸好,完事之后,姜支书满足地睡在靓妞的身后,腹部紧贴着靓妞的身体,双手搂着靓妞的腰,下巴紧扣着靓妞的肩,脸贴着脸,这时的靓妞,内心安静得不得了,这时的姜支书,也真正象靓妞的丈夫了,旁边的小床上又睡着可爱的儿子,靓妞又听到了儿子的呼吸声,他轻轻地呼吸着,吐出了幽幽的奶香。靓妞感到很幸福,那种幸福的感觉,象一样向靓妞袭来,使靓妞的眼睛涌满了幸福的泪水。
有了儿子,靓妞的心里,就经常有了这种幸福的感觉。夜里在,看看睡在边上打着呼噜的姜支书,再看看睡在小神童般的儿子,她觉得自己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这种感觉,是靓妞当上母亲之前所没有过的,这是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也许这就是母性吧。母性是天生的,但只有女人成为真正的母亲之后,母性才会象花香一样散发出来,令人陶醉。
在靓妞看来,她的儿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儿子,姜支书是世界上最好的丈夫,虽然,姜支书现在只不过是靓妞名副其实的丈夫,还不是靓妞的法定丈夫,但有了儿子之后,靓妞相信姜支书迟早要成为她的法定丈夫。这两个人,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靓妞看他们,是横看竖看都顺眼,越看越高兴,越看心里越舒服。
姜支书的手,突然向靓妞的怀里伸过来,突然抓住了靓妞的一只美丽的大甜瓜。靓妞感到自己的大甜瓜像兔子一样跳腾了一下。不知道是想要挣脱呢,还是欢乐的跳跃。靓妞的两只手,一起按在了姜支书的手上,好像生怕姜支书的手突然逃掉似的,又好像是她的大甜瓜经受不住姜支书有力的掌握,她不得不用双手前去救助一样。
你醒了?靓妞看着睡在身旁的这个男人,情意绵绵地打量着姜支书。他的样子真是很可笑,同时,也很可爱。靓妞默默地看着他,内心涌起了无限柔情。甚至像是一个母亲,在打量着自己刚从熟睡中醒来的孩子。
姜支书抬手擦了擦惺忪的眼睛,心不在焉地说:“呆在你这里难受,时间也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你等等,请你把孩子取个名字吧!”靓妞突然想起白天有人问起孩子的名字,她答不上来。孩子这么大了,该有个名子了,可是,傻蛋没什么文化,她的水平也不高,都不知取什么名字好,于是,她决定让他的亲生父亲给儿子取个好名子。
那就叫“兴荣”吧!就像他在党员大会上提名选举一样,姜支书一提名,就一致通过了。傻蛋回来,靓妞告诉傻蛋说,孩子取名叫“兴荣”,傻蛋点点头说:“好啊!”傻蛋只当是靓妞想出来的,孩子取名字,本来是父亲的责任和义务,靓妞比他有文化,他觉得母亲给儿子取名字也未必不可,不知出自姜支书之口,否则,他就可能不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