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 寻踪觅影之疑案追踪

第九十七章 盗墓迷案 线索显露

2016-09-25发布 1997字

刘民从这两辆进入路口的嫌疑车辆出现的时间开始向后延伸时间,一直错后天亮所有监控视频资料里面进行逐一筛选、对比好尽快确定负责接应的嫌疑车辆。在从监控视频资料延后近30分钟后,一辆货柜车从刚才嫌疑车辆曾经出现的路口进入监控镜头。向南驶去,自达这辆货柜车经过这个路口以后。经过专案组民警反复查看监控视频资料,发现一直到天亮的这个时间段,原来的那两辆别克商务车并没有再次在这个路口出现。刘民综合这些情况判断,嫌疑车辆应该就在这个路口不远处和接应的车辆进行了转移被盗文物的活动,这辆随后出现在路口的货柜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进一步放大视频截图后,虽然由于光线所限牌照无法辨别。但是车辆上一些细部特征依然可以看清,最显眼的是车厢上赫然打着新运物流的字样。在通过对该车轮胎上粘连的泥土判断,该车一定刚从乡间小路行驶出来。通过这条关键线索,专案组民警继续顺藤摸瓜对这辆可疑货柜车,可能行驶的路线进行了追踪调查。很快负责查阅交警交通监控视频的一组民警传来消息称,嫌疑车辆是在进入国道,后不久就上了京深高速。通过对沿途监控视频的持续追踪发现,这辆车就是径直开往了深圳。警方专案组第一时间把相关情况,提供给了深圳警方请求协查。虽然这辆货柜嫌疑车辆目前有了线索,但是直接参与作案的另外两辆嫌疑车,却是像人间蒸发一样没了踪迹。要是想尽快找到这两辆嫌疑车辆,还需要到实地进行走访、调查。

刘民通过反复放大、鉴别放大后的嫌疑车辆视频截图后,发现这两辆车的挡风玻璃以及两侧玻璃好像特意更换过,从外面根本看不到车内情况。年检标志显示就是郑州当地的年检车贴。刘民在确定这些嫌疑车辆的细部特征后,迅速带领两名专案组民警开车,赶往嫌疑车辆曾经出现过的那个路口进行实地勘察。很快在当地辖区派出所民警协助下,在距离嫌疑车辆出现过的路口。向北不远处的土路上发现了和案发现场类似的轮胎痕迹,经过仔细勘验、比对最终确定出现在这个路口的嫌疑车辆就是那两辆别克商务车,从轮胎行驶方向判断此车再从路口进入这个距离不远的一条乡间土路上,在向北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在一块空地上停留了没有多长世间,就直接向郑州市区开去了。通过这条关键的线索,刘民带领专案组民警继续顺藤摸瓜,终于在当地辖区民警的协助下。在一家汽车保养中心的监控录像里面发现了,其中一辆别克商务车的踪迹。录像显示就是在案发次日上午这辆车曾经来此汽车保养中心做过保养,同时民警发现这辆车的牌照突然换成了郑州当地牌照。通过放大视频截图专案组民警发现,这辆车确实和嫌疑车辆许多细部特征相符。很快专案组警方通过查阅车辆户籍信息以及车辆行驶轨迹,进一步锁定了车辆的所有人,以及住所所在地。但是因为此案关系重大,在深圳警方还没有传来那辆货柜车相关信息以及案件线索,其他嫌疑人出现之前。为了防止打草惊蛇,目前专案组警方还不能组织实施抓捕,只能先进行跟踪、监视。在河南警方专案组紧张进行案件侦破工作的同时,深圳警方通过查阅案发后当夜高速以及各个路口监控录像。终于在郊区一处国际物流中心仓库发现了嫌疑车辆,通过继续调阅该物流中心内部录像当地。民警发现该车在这个仓库卸下货物后,就直接离开了。同时民警还发现不久就有一辆集装箱货车,将这辆货柜车卸下的纸箱包装好的货物连同一起集装箱运往了港口。当地警方顺藤摸瓜在深圳当地一港口发现了这辆货柜车的踪迹,当天这个货柜车上的集装箱就被直接装上了一艘国际贸易货船了。获知这条关键线索的专案组民警,迅速将案件相关信息反馈给了深圳当地警方,寻求当地警方、海关协助调查。以涉嫌走私、贩卖国家违禁物品为名义,对暂时扣押这艘货船进行进一步搜查。同时专案组民警根据深圳当地警方提供的信息了解到,这艘货船就是发往新家坡的。自此一个巨大的盗墓、销赃犯罪团伙在警方不懈的追踪、搜查下逐渐浮出了水面。此时负责跟踪监视那辆别克商务车的一组民警从前方传来消息,原来驾驶这辆车的犯罪嫌疑人在当地有正经工作。这辆嫌疑车辆之所以出现在这家汽车保养中心,其中主要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名叫李某的人就是这里的实际所有人。平时专门有人看店,进行经营。他一般很少过来,这次过来很可能就是进行更换车牌以及洗车的。通过对这辆嫌疑车辆行驶轨迹的追踪,警方专案组很快查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案发前后的活动轨迹。经过多日走访、调查,跟踪、监视警方专案组终于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李某案发前曾经多次驾车出现在郑州郊区一家别克4S店附近,专案组民警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原来李某曾经就是这里的一名员工。后来是因为和顾客产生了纠纷,就被这家店辞退了。但是他和这里的一名名叫刘某的关系密切,经常在一起喝酒、娱乐。但是就在你们来的前两天,这个刘某就突然辞职了。随后当地警方通过调阅刘某的户籍信息后发现,这个刘某曾经有过作案前科。早年曾经别警方因入室盗窃打击、处理过,很快警方专案组就锁定了,这个刘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是本案的另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